通知公告
化学化工学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时间: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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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兰交教发[2015]136号)以及《关于开展2023级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处发文〔2024〕22 号》文件要求,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结合化学化工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和考核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

1.领导和考核小组组长:赵丽

2.领导和考核小组成员:陶彩虹、金江磊、安宁、宋河远、柴宝堆、刘国华

二、转出、转入计划

各本科专业转入、转出学生的人数严格控制在表1所示的范围内。

表1  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转出、转入计划汇总表

专业名称

2023级

人数

拟转出

学生人数上限

拟转出比例上限

拟接收

学生人数上限

应用化学

62

16

25.0%

6

化学工程与工艺

72

18

25.0%

7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56

14

25.0%

5

合计

190

48

25.0%

18


三、转出、转入要求

1.转出要求

转出本科生按照《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兰交教发[2015]136号)文件和拟转入学院的相关要求执行。要求如下:

(1)申请转专业学生第一学年所学课程(必修及选修)均考核合格且无补考、重修记录。且学年智育测评成绩(按照《兰州交通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第八条执行)排名在本专业前25%的学生。

(2)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只能申请转入一个专业,即只能填写一份转专业材料。

(3)确有某方面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的学生。第一学年所学课程均考核合格(无补考)且学年智育测评成绩排名专业前30%,且已获得与申请转入专业相关的大学生学科竞赛省级二等及以上等级奖励(其奖项级别由接收转入学院会同创新创业学院等部门进行认定)的学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学生;(2)学籍在本科大二及以上年级的学生;(3)因休学、插班及其他情况转入下一年级的学生;(4)作为预科生、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被录取的学生;(5)从外校转入我校的学生;(6)其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

2.转入要求

转入本科生除了满足《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兰交教发[2015]136号)文件要求之外,还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无触犯校纪、校规的记录;

(2)身心健康,热爱转入的专业;

(3)大学一年级所有课程成绩合格;

(4)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综合面试》且成绩合格;

3.申请时提交的材料

(1)第一学年成绩单;

(2)转专业申请表;

(3)校级及以上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4)其他证明本人具有优势或特长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四、拟转入学生的考核内容及方式

拟转入我院的本科生需参加由学院统一组织的专业综合面试。

(1)学生考核分为第一学年成绩核定、笔试和面试三个环节,综合评分为:

综合考核分=学年智育测评成绩×4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

(2)笔试环节的考试内容为《高等数学》、《英语》,考试时间分别120分钟,各100分;

(3)面试环节分为学生自我陈述、问答两个环节。陈述环节主要为自我介绍、转专业的目的、个人特长与优势等;问答环节由面试评委结合学生掌握知识、对专业的认识、学习目标等方面进行提问,学生回答。面试环节每人为10分钟,其中自我陈述5分钟、问答5分钟。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五、进度安排

1.2024年7月2日前,成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和考核小组,确定转出学生比例和可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人数及要求。

2.2024年7月6-8日,拟转出学生填写《兰州交通大学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并交到学院教务办公室213。

3.2024年7月15日-7月18日,计算2023级本科生第一学年智育测评成绩及专业排名。核算完成后将学生智育测评成绩及专业排名进行公示。

4.2024年7月20日前,结合学生转专业申请和智育测评成绩排名,将相关申请材料和申请转出学生汇总表交至拟转入学院教务办公室。

5.2024秋季学期正式开学三天前,学院组织完成面试及考核工作,并根据学生面试(考核)结果和本学院转专业接收计划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同时在本单位内部及网站公示三天。

6.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周二,学校复核并确定转专业名单,审核通过后进行全校公示。

7.转专业学生在学校公式无异议后,根据学校教务处安排,通知转专业学生统一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并组织选课。

本工作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化学化工学院负责解释。

兰州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6月28日